1. 招标条件
萧政工出〔2023〕8号生物科技谷厂房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5-330109-04-01-55851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资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临空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萧政工出〔2023〕8号生物科技谷厂房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49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44900万元。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49569.2529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60.15亩,总建筑面积暂定为127000平米。最终以行政部门审批为准。建设地点:位于萧山区红山农场西部商务区单元内,地处机场西侧,南至风图街,西至皎霞路。
2.2 招标范围:依据提供的设计,完成本工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选样须符合业主要求)、BIM 模型创建(建筑工程 BIM 应用程度等级不小于二级标准、建模精度不小于 LOD400)、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证照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前期、施工过程中及后期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服务范围:包括负责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含)之后的所有工程前期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底板先行施工许可证、临建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与工程建设、验收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负责协调与相邻工程的关系,办理施工过程占道、占绿等各种审批手续、负责协调与周边环境及建筑物的关系,负责道路出入口审批,负责完成因工程建设需要的苗木迁改,办理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未完成的报批报建工作。
(2)工程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足额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项设计(含深化设计)、专项论证(含设计验证的检测试验)、室内外综合管线设计(含综合支吊架布置)、图纸审查(含超限审查)、围墙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构筑物、结构、幕墙(含样板设计及 LOG0 预埋设计)、基坑围护、钢结构、光伏设备、装修、给排水、暖通、建筑智能化、建筑电气(含充电桩、专变配电房、配电箱等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泛光照明、消防(含气体灭火等深化设计)、电梯、室外附属、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综合管线、人防、标识标牌、交通设施、标志标线、门窗深化、公共自行车、绿色建筑、华数、电信、移动、联通、邮政、无线信号覆盖(含地下室、电梯)等,以及外部接入配套工程(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自行委托的专项的设计牵头及协调,完成 BIM 设计及其后续复核、调整等工作。因后期报批、图审或专家论证(如幕墙设计专家论证、弱电设计技防办专家论证、泛光设计专家论证、基坑围护设计专家论证)等导致施工费用调整的,后期不予增加。电力、燃气配套、自来水设计界面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场地平整、场地临设、场地排水、临时道路、场地围墙因项目建设施工需要拆除及恢复等、各类临时性工程、围墙、土石方工程、基坑围护、桩基、建筑、粗装修、安装(包括给排水、暖通、建筑电气、消防等)、泛光照明、结构、钢结构、人防、装配式工程、幕墙(含幕墙样板四个立面和 LOG0 安装预埋)及外立面装饰、电梯、室外附属、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综合管线、抗震设施、标识标牌、交通设施、标志标线、华数、电信、移动、联通、邮政、无线信号覆盖(含地下室、电梯)、公共自行车等所有工作。精装修、智能化、电力、燃气配套、自来水施工界面详见招标文件。
(4)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给排水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备、人防设备、电梯、暖通空调、车位充电桩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采购。
(5)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对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要求实施总承包管理。
(6)总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由发包人自行委托的电力、燃气配套、自来水、精装修、智能化等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统一收集归档(移交)。上述项目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包含在总费用中,不得另外收取。
(7)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含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归档、工程备案、移交(含培训工作)、保修服务、试运营、开荒保洁、备品备件、配合办理各类证照(含办理产权证)。
(8)其他:地下管线测绘、检测费、档案管理费、工程保险(按规定办理的各项保险)见界面划分表,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若工程总承包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单位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自行确定服务单位,费用乘以1.2的系数在总承包其他费用中予以扣除,如不足,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扣除。
以暂估价形式纳入总承包范围的专业工程为:精装修、智能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上述项目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承包人按专业发包工程造价的1%—4%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600日历天设计周期:105日历天(其中5天计入总工期,100天与施工工期同步进行)施工工期:59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二级 且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或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二级 且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 或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二级 且 设计综合类甲级) 资质;
3.2承担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
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 ,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要求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施工,另一成员为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并负责设计。(2)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投标方式
(A)线下招投标。其中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6月25日09:30:00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2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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