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3〕57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Ⅲ等,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湾新区中央创新区内,计划于202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1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及规模: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河道整治工程。拓浚河道10.75公里(含河道改道1.0公里),新开河道2.66公里,新建护岸长度23.90公里;整治调蓄水面207 亩,护岸2.26公里;(2)闸站工程。新建海虹闸站(水闸1孔×15米,泵站流量40立方米/秒)、三才泾闸站(水闸3孔×5米,泵站流量10立方米/秒)、一条河节制闸(1孔×25米)和二条河节制闸(1孔×25米);(3)配套工程。拆除桥梁4座,拆除重建桥梁21座,布置防汛道路约1.44公里;沿线河道生态绿化9.37公顷,布置滨水慢行道约9.25公里。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海虹闸站、三才泾闸站、一条河节制闸、二条河节制闸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河道、调蓄水面护岸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项目估算总投资107142万元,项目总工期36个月。 2、施工监理1标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南野份浦、高闸浦、新王浦、调蓄水域、1#连通河、一条河(桩号0+000-桩号2+033)及上述河道沿线景观绿化建设等所有工程的施工期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但设备监造监理工作除外);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约230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以下2项资质:①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由牵头人委派;;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完工或竣工)国内单个监理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该业绩须包含河湖整治工程或堤防或海堤(塘)工程。注: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①、②均需提供。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其他材料均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信息【时间信息、规模、特征除外】不一致时,按②、①、项目批复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准。河湖整治工程指的是各类河道、水库、湖泊以及沿海相应工程的河势控导、险工处理、疏浚与吹填、清淤、填塘固基工程。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本项第2条修改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5、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部颁发的除外)及其拟派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9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6月0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6月0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0: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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